商培训字〔2009〕67号 各有关单位: 苏州与昆山作为我国利用外资的典范地区,在招商引资、招商队伍建设、投资后服务、土地利用、园区规划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了加强各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部门及开发区与两地区的交流,借鉴苏州与昆山开发区管理及招商引资的先进经验,提高各地开发区、园区管理水平及招商引资部门的综合招商能力,从而推动各地招商引资工作及开发区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商务部培训中心决定举办“第四期苏州与昆山招商引资操作实务、招商队伍建设、投资后服务、土地创新利用及园区规划”经验交流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略) 二、参加对象 各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招商局、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土地管理及规划部门,各地可组织本地相关单位参加。 三、费用 每人1800元(包括授课费、教材费、场地费、考察学习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报名方式 请参加交流会的人员在报名截止(7月21日)前将报名回执 认真填写并传真至我方。 联系人:肖 峰 会务组电话/传真:010-51638049 商务部培训中心咨询电话:010-69759146、69759898转3154 联系人:刘燕玲 张海龙 附件:“第四期苏州与昆山招商引资操作实务、招商队伍建设、投资后服务、土地创新利用及园区规划经验交流会”报名回执 商务部培训中心 二九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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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期苏州与昆山招商引资操作实务、招商队伍建设、投资后 服务、土地创新利用及园区规划经验交流会”报名回执 单位名称 邮 编 地 址 电 话 领队/联系人 手机 传真 代表姓名 性别 职 务 电 话 手 机 E-mail 汇款单位 户 名:商务部培训中心 帐 号:020006490901440580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分理处 “第四期苏州与昆山招商引资操作实务、招商队伍建设、投资后服务、土地创新利用及园区规划经验交流会”会务组 联系人:肖 峰 联系电话/传真:010-51638128
注:请逐项填写后将回执单传真至会务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