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学院文件
商培训字〔2009〕150号 签发人:王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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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疫情
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援外培训承办单位:
目前,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全球持续快速蔓延。我国疫情呈现增速发展趋势,本土病例持续增多,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重症病例连续出现。针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展的新形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援外培训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保障来华参训学员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援外培训秩序,现就有关防控工作重申和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各承办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在上级主管部门和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机制的领导下,切实做好防控工作。各承办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来华参训学员感染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防控工作,从保障学员身体健康,维护援外培训正常秩序的大局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层层落实防控工作职责,确保防控责任到人、防控工作到位、防控措施得力。
二、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
各承办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积极向来华参训学员普及甲型HIN1流感防控知识,增强学员对甲型H1N1流感的认知、发现和报告能力,使学员坚信甲型HIN1流感是可防、可控、可治的。
三、预防为主,措施到位。
各承办单位要狠抓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预防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发生。督促来华参训学员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健康行为,养成良好习惯,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加强环境消毒,定期检查学员餐厅和食品安全,注意学员饮食卫生;保持研讨场所和入住宾馆的通风及清洁;切实安排好学员学习、娱乐、生活等各种活动,劳逸结合,保证学员顺利参训;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有效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
四、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来华参训学员报到后,各承办单位要及时了解学员身体状况,做好学员日常体温的检测工作,一旦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发热体温≥37.5°C,同时伴有咳嗽、咽痛、鼻塞、流涕等呼吸道症状)者,应立即送其就诊。在排查结果出来前,安排病症学员在医院或宾馆的独立场所休养,暂不参加研修活动,避免与其他学员接触。对确诊学员,应在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我院报告,指定专人照顾其日常生活,加强心理引导,并做好其他学员的思想工作,避免恐慌情绪蔓延,防止疫情传播,确保正常培训秩序。
特此通知
抄送:部财务司,部援外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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