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中心简介|培训机构|培训项目|最新培训信息|专题信息|关于我们
 
  中心简介
  培训机构
  培训项目
  最新培训信息
  专题信息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地址: 北京昌平东三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培训中心
 邮编: 102209
 电话: 010-69759898转3370
 传真: 010-69759033
当前位置: 主页 >  专题信息 >  正文

中德合作项目第二十二期经济法培训班举行结业典礼
2009-09-25 15:26  文章来源:培训中心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中德合作项目第二十二期经济法培训班于2009年9月25日在商务部培训中心举行结业典礼。商务部条法司流通法律处张晨阳处长、德国技术合作公司法律咨询项目法律顾问柯喜乐先生、商务部培训中心内培二处崔承明处长等出席了结业典礼。

结业典礼由崔承明处长主持。张晨阳处长在结业典礼上做了全面总结,他指出:来自商务部以及地方政府商务系统的32名学员,通过为期一个月的培训,不仅学习了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培养了一定的法律思维能力,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张晨阳处长在对此次培训进行肯定的同时,也对学员们提出了新的希望,希望各级商务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加自觉的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商务工作,真正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落到实处。

德国技术合作公司法律咨询项目法律顾问柯喜乐先生在讲话中说,中德合作已经走过了11年的历程,在此过程中,德方始终本着推进法制国家发展、与中方互通有无、相互交流的理念,致力于中德双方的合作,也希望通过中德经济法培训这个项目,为大家提供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和素材,能够对大家今后的工作有所帮助。

来自商务部市场秩序司、人事司、天津商务委员会、河北省商务厅、以及食土商会的5名学员代表进行了发言。学员表示在依法行政的大背景下举办经济法培训是非常必要的,此次培训内容丰富,课程设置合理,案例教学的形式新颖,对实际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最后,张晨阳处长和柯喜乐先生共同为学员颁发了结业证书。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