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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期苏州与昆山招商引资操作实务、招商队伍建设、投资后服务、土地创新利用及园区规划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2009-06-11 15:22  文章来源:培训中心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商培训字〔2009〕67号
 
 
各有关单位:
 苏州与昆山作为我国利用外资的典范地区,在招商引资、招商队伍建设、投资后服务、土地利用、园区规划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了加强各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部门及开发区与两地区的交流,借鉴苏州与昆山开发区管理及招商引资的先进经验,提高各地开发区、园区管理水平及招商引资部门的综合招商能力,从而推动各地招商引资工作及开发区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商务部培训中心决定举办“第四期苏州与昆山招商引资操作实务、招商队伍建设、投资后服务、土地创新利用及园区规划”经验交流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略)
 二、参加对象
 各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招商局、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土地管理及规划部门,各地可组织本地相关单位参加。
 三、费用
 每人1800元(包括授课费、教材费、场地费、考察学习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报名方式
 请参加交流会的人员在报名截止(7月21日)前将报名回执
认真填写并传真至我方。
 联系人:肖  峰
 会务组电话/传真:010-51638049
 商务部培训中心咨询电话:010-69759146、69759898转3154 
 联系人:刘燕玲    张海龙
 
 附件:“第四期苏州与昆山招商引资操作实务、招商队伍建设、投资后服务、土地创新利用及园区规划经验交流会”报名回执               
 
 
 
     
 商务部培训中心
 二九年六月十日

附件:


 “第四期苏州与昆山招商引资操作实务、招商队伍建设、投资后
 服务、土地创新利用及园区规划经验交流会”报名回执
 
单位名称  邮 编  
地  址  电 话  
领队/联系人  手机  传真  
代表姓名 性别 职 务 电  话 手  机 E-mail 
      
      
      
      
      
      
      
      
      
汇款单位
户  名:商务部培训中心     
帐  号:020006490901440580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分理处
“第四期苏州与昆山招商引资操作实务、招商队伍建设、投资后服务、土地创新利用及园区规划经验交流会”会务组
联系人:肖  峰  
联系电话/传真:010-51638128

注:请逐项填写后将回执单传真至会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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