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培训字〔2009〕27号
各有关单位:
苏州与昆山作为我国利用外资的典范地区,在招商引资、
土地管理、园区规划、招商队伍建设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了加强各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部门及开发区与两地区的交流,借鉴苏州与昆山开发区管理及招商引资的先进经验,提高各地区开发区、园区管理水平及招商引资部门的综合招商能力,从而推动各地区招商引资工作及开发区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商务部培训中心决定举办“第三期苏州与昆山招商引资操作实务、招商队伍建设、土地创新利用及园区规划”经验交流会,由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学会经济合作部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5月15—18日(15日全天报到)
地点:苏州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经验学习及考察内容(略)
(三)参观考察
1.实地考察苏州工业园区,听取园区建设、招商、产业发展、功能配套、政府服务等方面经验介绍。
2.参观苏州工业园区——我国第一个服务外包示范基地、出口加工区、物流中心。
3.参观昆山经济开发区和昆山光电产业园、昆山服务外包产业园
时 间:2009年5月18日 下午
二、参加对象
各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招商局、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土地管理及规划部门,各地可组织本地相关单位的人员参加。
三、费用
每人1800元(包括授课费、教材费、场地费、参观考察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报名方式
请参加交流会的人员在报名截止(5月12日)前将报名回执表认真填写并传真至我方。
会务组电话/传真:010-51638049
商务部培训中心咨询电话:010-69759146、69759898转3154
联系人:刘燕玲 张海龙
商务部培训中心
二™™九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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