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培训字〔2008〕58号
国家“十一五”规划和2007年国发7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将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正式纳入国家战略层面。目前,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严重滞后,加快发展步伐变得十分紧迫,国务院办公厅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8〕11号)文件,生产性服务业的开放已成为下一轮改革开放的重点领域。
生产性服务业作为一种高智力、高集聚、高成长、高辐射、高就业的现代服务产业,能够有效地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高城市经济运行效率。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已成为推动各地方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升级改造的突破口,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途径,提高企业竞争力的有效手段,实现我国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的重要战略。
为了协助各地政府领导认识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规律、趋势,研究经济发达城市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模式,以便深入贯彻“十一五”规划和国务院7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尽快做好细致的落实工作,提高各级政府的认识,把生产性服务业放在与制造业同等甚至优先位置,为学员所在地经济发展服务。商务部培训中心决定举办“中国生产性服务业专题研修班”。
一、培训内容
(一)生产性服务业概述:
1.生产性服务业现状;
2.生产性服务业国内外发展趋势及规律;
3.生产性服务业与金融及非银行业;
4.生产性服务业与信息服务业;
5.生产性服务业与科研(研发)技术创新;
6.生产性服务业与商务、物流、中介组织;
(二)生产性服务业与产业结构优化(当地经济促进作用);
(三)生产性服务业集群的发展条件、思路与GDP;
(四)生产性服务业集群案例解析(北京CBD或金融街发展分析)。
二、培训对象
1.省、市、区商务、发改委、科技、招商、信息产业、政策研究等厅、局、办、室领导及相关处室人员;
2.经济、高科技、保税等开发区相关领导;
3.贸促会、律师、注册会计师等服务组织相关领导;
三、师资组成及培训形式
拟邀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部委相关专家、领导;各科研院所、高校教授及著名企业的负责人。
采用理论教学、互动研讨、实地考察等。
四、培训考察时间、地点
北京:2008年7月27日全天报到,7月28日—7月29日上课。
2008年7月30日考察北京生产性服务业代表:北京金融街、CBD商圈、总部基地、海淀科技园区。
五、培训费用
198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考察费、证书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会务组在开班前一周内发报到通知,告知报到时间、地点和乘车路线及有关事项。
六、报名咨询
联系人:哈雨 黄乐遥
电 话:010—69759160 69759898—3335
传 真:010—69759204
手 机:15901396596
Email: swbpx_gj@126.com
http://pxzx.mofcom.gov.cn
地 址:北京昌平东三旗 邮编:102209
商务部培训中心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中国生产性服务业专题研修班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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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
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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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复制有效,如组团可根据人数单独制作,回传至010-69759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