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培训字〔2008〕36号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状况总体好转,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发生,且大多在流通领域被发现,为杜绝不合格食品通过不同渠道流入市场,商务部制订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2007年4月17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十一五”规划》),这是我国第一次在食品领域编制国家级专项规划。2007年7月26日,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近日,商务部第四次发表《2007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调查报告》。上述政策法规的相继出台不仅突出了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也表明了国家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决心和信心。
为帮助有关职能部门准确理解和掌握上述政策法规精神实质及主要内容,深入探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机制及其创新问题,进一步提高食品检测能力和评价水平,健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同时交流和总结各地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成功经验。商务部培训中心决定举办“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与食品检测、评价实务培训班”,为做好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十一五”规划》相关内容的理解与组织实施
(二)《特别规定》的理解和适用
(三)《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解读及“三绿工程”建设
(四)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务及其机制创新:
1.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工作新机制及信息直报制度(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快速应急机制);
2.相关管理制度(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卫生许可制度、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及信息监测、发布制度等);
3.畜禽流通和屠宰的安全监管;
4.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监管体系的建立;
5.食品质量追溯和召回制度的建立和健全;
6.建立完善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7.出口食品企业红黑名单制度推进;
8.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建设;
9.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的建立与实施。
(五)食品安全检测实务
1.急性中毒物质与慢性伤害物质的快速筛选和测定;
2.食品加工贮藏安全度的快速测定;
3.伪劣食品与致病微生物的快速检测;
4.最新快速检测辅助设备的应用;
5.食品理化检验新标准、新技术;
6.重点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检测技术;
7.食品标签、标识的查验。
(六)食品安全评价实务
1.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
2.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制度和体系建立及其等级划分;
3.食品添加剂对食品安全性的影响;
4.HACCP标准的理解与应用。
(七)各单位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及专项执法检查经验交流。
二、授课专家
本次培训班拟邀请商务部相关司局处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及相关单位领导和专家做专题主讲。
三、参加对象
各级商务厅/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整规办、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从事食品质量检验检测认证工作领导及相关技术人员;各职能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商局、卫生厅/局、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领导及研发、质检、生产等部门工作人员;各食品协会(学会)负责人。
四、时间、地点
第一期 2008年7月24日—27日(24日报到) 大 连
第二期 2008年8月28日—31日(28日报到) 昆 明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145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培训结束统一颁发商务部培训中心结业证书。
六、报名办法
请各单位填妥报名回执并加盖公章,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填好报名回执传真或寄至商务部培训中心。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东三旗 邮编:102209
电 话:(010)69759372 69759898-3166/3335
传 真:(010)69759204 69759372
联系人:顾喜梅 黄乐遥
会务组将在开办前一周内发报到通知,告知报到地点和乘车路线及有关注意事项。
商务部培训中心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与食品检测、评价实务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
姓 名 |
性别 |
职务 |
工作单位 |
区号+电话 |
期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集体报名学员人数( )人 带队人姓名( )
传 真: 手 机: |
注:此表复印有效。 传真:(010)69759204 697593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