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培训字〔2008〕30号
各有关单位:
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以下简称REACH法规)已于2007年6月1日起生效,在法规实施11年内,所有欧盟国家进口或者生产每年超过1吨的化学品都必须进行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程序。该法规涉及3万多种化学品以及300-500万种含有化学物质的商品,包括汽车、手机、玩具、机电、家具、建材、包装物、纺织品等制造和出口,进而对我国化工及下游相关产业产生重大影响。根据REACH法规要求,企业需要在2008年6月1日至12月1日期间为其化学品进行预注册,否则除非提交全套注册卷宗进行正式注册,将不能继续在欧盟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未预注册、注册的化学物质。
在我国,很多相关企业对REACH法规的认知和重视程度都不够,对即将到来的预注册准备不足,为帮助我国企业详细了解REACH法规应对方法、预注册和注册阶段流程及注意事项、自行注册的流程等具体操作方式和步骤以及预注册阶段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商务部培训中心在总结成功举办多期应对REACH法规培训的经验基础上,决定举办“中国企业应对欧盟REACH法规预注册和注册培训班”。届时将邀请我国著名REACH法规专家针对预注册和注册阶段企业面临的问题进行详细讲解,欢迎有关单位派员参加。
为做好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REACH法规简介
(二)中国企业如何应对REACH法规
1.确定企业向欧盟国家出口的化学物质的分类和标签
2.参加注册或是确定欧盟唯一代理
3.确认自己的出口商品是否属于豁免注册物质
(三)注册费用的构成和估算
(四)预注册流程以及此阶段最迫切解决的问题
1.预注册需要提交的信息
2.注册卷宗的周期和专一性
3.数据共享的主动权
4.不同注册方式对应的风险与收益
(五)正式注册流程
1.参加物质数据交换论坛
2.注册卷宗的准备
(六)REACH相关的咨询服务项目和咨询机构的选择策略
1.企业需要的咨询项目
2.目前咨询行业所能提供的咨询项目
3.相关咨询机构的介绍
4.选择咨询机构的原则与策略
(七)自行注册的流程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1.自行注册的成本构成
2.驻欧代表机构的设立
3.“唯一指定代表处”
4.自行注册的风险管理
二、参加对象
(一)各级政府分管领导以及各级质检、出入境检验检疫、商贸、环保等部门主管领导和相关负责同志。
(二)各化工出口企业及下游相关产业和产业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中介组织代表及相关人员。
三、授课老师
(一)培训班届时将邀请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环保总局有关单位专家到会授课。培训班采取集中授课和现场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题讲座和答疑解惑。
(二)为配合培训班的学习,会务组组织有关专家专门为本次培训班汇编了内部学习资料。培训结束后颁发商务部培训中心结业证书。
四、时间地点
第一期 2008年5月23日—25日(23日报到) 上海
第二期 2008年6月20日—22日(20日报到) 厦门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188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办法
请各单位根据工作情况,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填好报名回执表传真或寄至商务部培训中心.
地 址:北京昌平东三旗 邮编:102209
电 话:(010)69759372 69759898—3335/3230
传 真:(010)69759204
联系人:顾喜梅 黄乐遥
会务组将在开班前一周内发报到通知,告知报到地点和乘车路线及有关事项。
商务部培训中心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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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应对欧盟REACH法规预注册和注册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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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别 |
职务 |
工作单位 |
区号+电话 |
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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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报名学员人数( )人 带队人姓名( )
传 真: 手 机: |
注:此表复印有效。 |